2012年2月13日 星期一

汽車保險

新年度的汽車保險單又來了. 研究後做了些整理:


1. 第三人責任保險的「第三人」指的是誰?
  • 第一人:係指被保險車輛的駕駛人
  • 第二人:係指被保險車輛車上乘客
  • 第三人:係指第一人和第二人以外的人(如行人、其他車輛的駕駛及乘客。)


2. 第三人責任險分為傷害險(保人)和財損險(保物). 由第一項的定義可知第三人責任險並不包含被保險車輛的駕駛人(第一人)以及被保險車輛車上乘客(第二人).

3. 如欲保障第一人與第二人, 得另保附約. 例如"第三人責任乘客體傷責任險"來保被保險車輛車上乘客, 以及"第三人責任附加駕駛人傷害險"來保障被保險車輛的駕駛人.

此外, 今天看到下列這則新聞, 讓我覺得機車也要考慮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, 因為一旦不幸發生事故, 強制險的理賠還是可能不足.
自由時報》報導,苗栗縣銅鑼鄉去年8月,1名在飲料店打工的21歲謝姓男大學生騎車外送飲料,行經中平村路段時,看到57歲謝姓婦人在前方行走,趕緊閃避,機車雖未撞到謝婦,但因側身時安全帽邊緣擦撞到謝婦,導致謝婦倒地、後腦撞地,送醫不治。事後雙方和解,謝生賠償270萬元,扣除強制理賠的160萬元,謝生自籌110萬元。